IATF16949轉版策略中對17個問題的解答
IATF 16949:2016已于2016年10月1日如期正式發布了,IATF隨后在10月3日發布了修訂版的轉版策略《ISO/TS 16949 to IATF 16949 Transition Strategy從ISO/TS 16949到IATF 16949的轉版策略》,為組織成功過渡到IATF 16949:2016提供指導——
一、統一易誤解的時間要求
統一了原指引文件第4頁和第 10頁的兩個容易引起誤導的時間要求(關于未及時進行IATF 16949轉版審核)。即若已獲得ISO/TS 16949:2009證書的企業未能在轉版期限內完成轉版審核,原ISO/TS 16949證書頒發認 證機構可以在其近 一 次ISO/TS 16949審核末日起的18個月內安排初審,不用安排第 一階段文審,不需向IATF監督辦公室提交文件。
二、刪除易誤解的描述
刪除了原指引文件第4頁上一點容易誤解的描述(關于允許進行轉版審核的問題)。原指引文件指出,企業在以下情況內不得進行ISO/TS16949:2009到IATF16949的轉版審核:
——轉向新認 證機構的轉機構審核
——審核,或任 何在正常審核周期外進行的其他審核
為了消 除誤解,修訂版指引文件已將紅色劃線句子刪除。
三、后續審核組安排
將允許認 證機構使用轉版審核組中的一名審核員作為審核組成員參與后續的監督審核。
四、(新)后續認 證周期
澄清(新)后續審核周期從轉版審核的末日開始算起。
這次新的轉版策略還包括“TRANSITION FAQS換版常見問題解答”,其中包括17個換版常見問題的解答”,企航顧問第 一時間為您校譯解讀,及時為組織提供成功過渡到IATF 16949:2016的指導——
1. 早什么時候可以開始進行從ISO/TS 16949:2009到IATF 16949:2016的轉換審核?
可以開始進行IATF 16949:2016轉換審核(或者初次審核)的早日期為2017年1月1日。
2. 根據轉換指導文件規定:組織不能同時進行針對IATF 16949的轉移(transfer)審核和轉換(transition)審核。那么,原先持有ISO/TS 16949 認 證的組織,是否可以轉移至新的認 證機構并由新認 證機構進行初次認 證審核?
如果組織持有有 效的ISO/TS 16949:2009證書,根據轉換指導文件規定:禁止其它認 證機構接受該組織作為新的客戶。
如果組織已經解除其與現有認 證機構的合同,則不持有ISO/TS 16949:2009證書,那么該組織可以轉移到其它新的IATF認 可的認 證機構。
3. 在開始轉換審核前,組織是否需要根據 IATF 16949進行管理評審?
在IATF認 可的認 證機構對組織進行轉換審核前,組織需要證明管理評審的要求均被達到。
該證明應當通過一 次新的、依據IATF 16949:2016的管理評審來進行。不過,在進行轉換審核時,該要求也可以通過以前已進行的按照ISO/TS 16949:2009要求的管理評審與針對IATF 16949:2016新增要求的補充管理評審相結合來實現。
4. 在開始轉換審核前,組織是否需要根據IATF 16949進行的內 部體系審核?
在IATF認 可的認 證機構對組織進行轉換審核前,組織需要通過一 次的按照IATF 16949:2016要求進行的內 部體系審核,以證明IATF 16949:2016的相關要求。
不過,在進行轉換審核時,這個要求也可以通過之前已經按照ISO/TS16949:2009要求進行的內審與針對IATF 16949:2016新增要求的補充內審相結合來實現。
5. 是否允許認 證機構在開始轉換審核之前進行預審核?
不允許。不過,在開始審核前,認 證機構可以提供少半天的現場額外審核人天,以收集并評審遺漏的審核策劃信息(具體參閱IATF相關轉換審核要求)。
6. 是否允許認 證機構在開始轉換審核之前進行差距分析?
不允許。
7. 在集團審核方案中,是否需要對每 一個制造現場進行文件評審?
需要。即使是在具有同樣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集團審核方案中,每個制造現場均需提供所要求的相關文件。
8. 在開始轉換審核前,組織是否需要根據IATF 16949的新流程收集12個月的數據?
不需要。
9. 針對集團審核方案中的各制造現場,其轉換審核是否允許減少審核人天(例如,-20%、-30% 等)?
允許,轉換審核將根據與再認 證審核相同的要求進行計算人天。
10. 當一位認 證機構的審核員,根據計劃需要進行7個人天的審核,審核是否須按照連續的自然日進行?例如,審核是否可以安排為周一至周五以及下一周的周一至周二?
如果一位審核員的審核天數大過五天,應根據IATF規則條款5.7,須按照連續自然日排程并進行現場審核。不過,對于轉換審核,IATF允許按照該制造現場的連續工作日排程并進行現場審核。
11. 根據該轉換指導文件的要求,允許不止一位審核員參與轉換審核。這些審核員是否能夠繼續參與后續的監督審核?
參與過轉換審核的審核團隊的一位成員,將被允許作為審核組員參與后續的監督審核。
12. 對于組織的外部支持功能,如果在其相關制造現場進行轉換審核前,未能完成基于IATF 16949的轉換審核,那么負責評審針對該外部支持功能已完成的差距分析以及詳細行動計劃的審核員,應如何處理?
客戶應該能夠向認 證機構的審核團隊提供差距分析文件的副本,包括當前新的行動計劃(例如,時間表、所分配的職責和實施狀態等)。這些信息將由審核員與審核記錄一并保留,作為該外部支持功能已掌握 IATF 16949標準的相關知識、已經根據新標準要求完成對其現有體系的分析、且正在實施行動計劃來消 除差距的證據。以上信息對于是否決定向該制造現場發放IATF 16949證書。
13. 如果一個或多個針對 IATF 16949的轉換審核的不符合項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被 100%解決或者被關閉,會對現有 ISO/TS 16949證書產生什么影響?
認 證機構須遵循 IATF規則5.11節的所要求。在這種情況下,轉換審核被認為“失敗”,IATF數據庫將作相應新。認 證決定為失效,這意味著ISO/TS 16949:2009 證書被撤回,客戶將重新開始初次認 證審核。
14. 如果制造現場已經獲得ISO 9001:2015和ISO/TS 16949:2009認 證,是否允許減少轉換審核所需的審核人天?
在這種情況下,不能進一步減少轉換審核所需人天。允許減少審核人天的可能情況是,如果客戶決定從ISO 9001:2015升版至IATF 16949,第 二階段審核天數可減少30%。
15. 認 證機構能夠針對 ISO 9001:2015和IATF 16949:2016補充要求分別進行單獨審核嗎?
不允許。IATF 16949 不能被認為是一個可實施的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而應當作為ISO 9001:2015的補充與其共同實施。
16. 2017 年10月1日之后,如果組織(具備有 效的ISO/TS 16949證書)被要求進行審核(根據 IATF 規則 7.2節),該審核是基于ISO/TS 16949還是IATF 16949?
審核的范圍將是組織現有的認 證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審核將基于ISO/TS16949進行。
17. 如果組織已經與新的認 證機構簽訂合同來實施轉換審核—在2016年8月10日,IATF發布“修訂版轉換指導文件”之前—組織是否被允許在這種例外情況下從 ISO/TS 16949轉換至IATF 16949并且同時進行轉移審核?
現有已具備ISO/TS 16949認 證的組織,其轉換審核將由對組織進行ISO/TS 16949證的現有認 證機構進行。不過,IATF認 可在2016年8月10日前已經簽訂的合同。在這種例外情況下,允許組織繼續執行向新認 證機構的轉移流程,并進行針對 IATF 16949的轉換。
在此情況下,針對轉移審核的要求均適用,不過,審核天數應等于第 二階段而不是等于再認 證審核。認 證機構需獲得相關督導辦公室許可才能進行轉換審核,豁免申請應包含證明合同是在2016年8月10日當日或之前簽訂的相關證據。認 證機構應使用豁免編號和以前的IATF號,將此次審核作為轉換審核錄入IATF數據庫。